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噻吩钠.规格0.5g、1.0g、2.0g剂型头孢粉针适应症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(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)和 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、软组织感染、尿路感 染、败血症等,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, 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。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。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575、国药准字H20067052、国药准字H20067053
详细描述
用法用量:
成人肌内或静脉注射,1次0.5~1g,每6小时1次。 严重感染病人的一日剂量可加大至6~8g。预防手术后感染 可于术前0.5~1小时用1~2g,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者可于 手术期间给予1~2g,根据病情可于术后每6小时1次,术 后24小时内停药。如为心脏手术、人工关节成形术等,预 防性应用可于术后维持2天。成人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。 小儿每日按体重50~100mg/kg,分4次给药。1周内的 新生儿为每12小时按体重20mg/kg;1周以上者每8小时按 体重20mg/kg。 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。肌酐清除率小于 10ml/分、25ml/分、50ml/分和80ml/分时,每6小时给予的 剂量分别为0.5g、1g、1.5g和2g。无尿病人每天的维持剂 量为1.5g,分3次给药。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能有效地清除 本品,透析期间为维持有效血药浓度,应每6~12小时给予 1g。
配制肌内注射液:1g本品加4ml灭菌注射用水使溶解。 作静脉注射时可将1g本品溶于10ml灭菌注射用水、5%葡 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,配制成的溶液于3~5分钟内 徐缓注入。供静脉滴注时,先将4g本品溶于20ml灭菌注射 用水中,然后再适量稀释。腹腔内给药时,一般每1000ml 透析液中含头孢噻吩钠60mg。治疗腹膜炎或腹腔污染后应用 头孢噻钠的浓度可达0.1%~4%。
注意事项:
1.交叉过敏反应: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 (cephamycin)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也可能 过敏。对青霉素类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。
2.诊断的干扰: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(Coombs) 试验可出现阳性;孕妇产前应用本品,此阳性反应可出现于 新生儿。患者尿中头孢噻吩含量超过10mg/ml时,以磺基水 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。用硫酸铜法测定尿 糖可呈假阳性反应。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门冬氨酸氨基 转移酶、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。
3.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。
4.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; 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,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。胃 肠道疾病史者慎用。
5.下列情况应用头孢噻吩可能发生肾毒性:
(1)每日剂量超过12g。
(2)肾功能减退或疑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未适当减 量。
(3)5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。
(4)感染性心内膜炎、败血症、肺部感染等严重感染患 者。
(5)创伤所致的肾清除功能降低。
(6)对青霉素或头孢噻吩过敏者。
6.强利尿药、氨基糖苷类和其他具肾毒性药物联合应 用可增加肾毒性。